根据《体育总局关于表彰2013-2016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》(体群字〔2017〕154号),金堂县被评为“2013-2016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”,我县也是成都唯一一个以区(市)县政府名义获得表彰的单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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